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作者:JINNOC EXPO | 点击:660 | 发布时间:2021-08-18 10:43:54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企联),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部署,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五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评选和第二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自本年度开始认定省级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山东省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环保信用红标黄标企业不得参与申报。

2.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3.市场份额全国领先。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且全省第1位。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4.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5.质量效益高。企业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和品牌战略,国内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6.经济效益好。企业近三年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足4亿元也可以申报。

7.其他。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如有出入,以本通知提出的新要求为准)。

(二)申请类别。申请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的,要求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除对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作要求外,其他与单项冠军企业申报要求一致。已成为单项冠军企业的不得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优先评定符合重点领域(同工信部所列清单:https://wap.miit.gov.cn/jgsj/zfs/gzdt/art/2021/art_6064a2c0c6bc41fcbc1b2fa2d332bafc.html),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企业和产品为省级单项冠军。

二、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我省对单项冠军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的动态管理要求,对第二批省单项冠军企业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撤销。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

三、工作组织

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工作。

2.不要求企业提供各类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各市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四、材料报送

申报和复核统一通过“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系统”(http://124.133.230.226:8080)报送,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符合申报和复核条件的企业发放系统邀请码,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和复核,并于8 月31日前完成线上初审和推荐文件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朱喆 0531-51782596

              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卢红博 0531-88825798

              系统技术服务 徐宝全 0531-82600056-8079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1年7月 30 日

 

(此件公开发布)